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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说原来身体也不济,可不至于这样。也不知道是不是肚子里揣了一个的原因,身体更差了。稍微一变天,身体立刻就能感知冷热。比手机预报还准确。
艳阳高照的天,苏长歌却拉紧了外套。走了几步?他抬眼望了望,竟是一片田地,他悲哀的发现,自己居然找不到家了。就更别提赵大志的家。
也是运气好,那司机送完这一车人,还蹲在路边抽烟,苏长歌直接走过去:“请问你知道赵大志的家么?”
这司机抬起头看了他一眼,胡子拉碴的,叼着一根烟,头发不知道多少天没洗了,那点油撸下来都够炒菜的了。眼神中带着小痞子的感觉:“赵大志?你找他干什么?”这些司机每天跑一条线,时间久了,东加长西家短的比村长媳妇知道的还多呢。
“朋友。”
这司机眯起眼睛看着苏长歌半天。
盯得苏长歌都有些发毛了,也实在是不怪司机,苏长歌如今一身得体的衣服衬托的年轻又清秀,再加上浑身透着那莫名的气度,跟村里的乡亲们相比,那真是鹤立鸡群,也难怪会多看他亮眼:“苏长歌?”司机的声音中疑问?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卧槽。”一拳打在他的肩膀上。给了一个男人之间的见面礼:“你这小子跟着父母进城看上去还不错啊!混的人模狗样的。”说完直接胳膊搂了过来。小痞子的司机笑的贱兮兮的:“还记不记得我了。我……万全,杨万全。”
“哦。”苏长歌这才隐隐约约想了起来,之前那个总跟着他们后面走的鼻涕虫小男孩,胖的跟个球似得。没想到多年不见他长大居然是这个样子的。
他看到苏长歌的表情,有些尴尬:“哥,你这次回来是干啥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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